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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再兴扶贫产业——种桑养蚕

2019-05-17 17:41:08 来源: 田林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吴再智

    为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贫困户农民寻找多渠道脱贫致富路,田林县积极培育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再兴扶贫产业——“种桑养蚕”。


    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县成立田林县桑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成员由农业农村局、财政、林业、扶贫、商务、供销、乡村办等单位组成。桑蚕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林正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制定《田林县2019年桑蚕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从思想、任务、机构、措施、经费、工作安排与要求上抓好桑蚕产业发展一系列工作。


    落实任务,强力措施。2019年全县计划新种桑园634亩,继续巩固发展老桑园386亩,全县保有桑园面积1020亩;建设标准大蚕房1500平方米;建设小蚕共育室500平方米。全县重点乡镇(摸底调查适宜)落实桑园区域,制定乡级工作方案,组织群众种植桑苗,建设蚕棚等工作。广泛宣传桑蚕扶持资金政策,宣传典型(试点)成功经验,充分调动群众和贫困户种桑养蚕生产积极性。县乡农业技术人员开展蚕农培训和入点进园进行技术指导,认真做好养蚕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养殖成功,确保蚕农和贫困户致富增收。全县注重桑园种植验收工作。由种植户(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人)在7月份提出核验申请,由乡镇(以村为单位)向县桑蚕产业建设领导小组提出核验申请,县桑蚕产业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及审计部门和乡(镇)、村组代表实地对桑园种植面积、成活率、蚕房建设、养殖成效等情况进行核实验收。


    加大扶持,突出扶贫。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桑蚕产业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县对发展种桑养蚕主体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扶持。扶持对象为在田林发展种桑养蚕业的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人(包含今年新发展和现仍保有发展的对象)。补助标准及扶持方式,扶持桑园种植。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2019年新发展桑园634亩,一般种植户(企业、专业合作社),按每亩500元补助的标准给予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每亩8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县桑蚕产业办统一种苗选调,种苗费从扶持资金中扣。扶持老桑园386亩,每亩补助3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500元。扶持蚕房建设,属砖混结构专用大蚕房,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属钢架结构大蚕房,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属砖木简易结构大蚕房(含旧房改造)按每平方米补助50元。小蚕共育室给予300元/㎡补助,产权归村民合作社所有,长期用于蚕农生产发展所用。在桑蚕产业上突出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在安排和推动桑蚕产业发展的同时,突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整合资金、技术和各类资源,助推脱贫攻坚精准帮扶,使桑蚕产业成为助推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载体。


    引资转型,财政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促成产业转型升级。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和扶持桑蚕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做好蚕茧深加工的政策支持,形成蚕茧加工产业集群效应,增强桑蚕产业发展后劲,提高桑蚕经济总质量,助力企业服务,解决企业桑蚕产业上招工难、资金短缺和新引进企业落地等主要问题。不断发展“订单式农业”。通过政府引导,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吸引广大种植户加入订单式农业产业链,扩宽销售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和贫困农民增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全县桑蚕产业项目建设资金投入125万元,(新种桑园扶持资金51万元,扶持老桑园386亩,扶持资金19万元,建设标准大蚕房1500平方米,扶持资金30万元,扶持小蚕房500平方米,扶持资金15万元,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1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来源于县财政资金或涉农整合资金。全县种桑养蚕工作得以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倒目前为止,全县有那比、浪平、利周等乡(镇)种植桑树400亩,建桑房14个,开展种养桑蚕培训3期1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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