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广西人民会堂三楼北海市大厅组织召开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草案专题论证会,论证会由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明沛主持。
来自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农业厅法规处、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等相关机构的专家教授就条例草案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关于蚕种、商品小蚕生产经营的许可制度进行了充分论证,与会专家教授从条例条款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草案)》提供依据。
最后,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明沛对专题论证会做了总结,他强调:这次立法一定要高水平、高质量,要有五个体现,一是要体现上位法的要求;二是要体现广西桑蚕生产的特色;三是要体现蚕农的期望期盼;四是要体现开放搞活;五是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专家祁广军研究员、潘志新研究员、蒋满贵研究员参与论证并发言。